关于转发《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区级高校教改工程等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自治区级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教育教学改革等项目的通知》(宁教高[2012]276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宁教高[2012]277号)转发给你们,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并择优推荐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项目
自治区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自治区级高校特色专业,自治区高校教学团队。
二、立项原则
(一)严格立项评审标准。各教学单位按照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标准要求严格评审、推荐项目。
(二)坚持“总体布局,有所侧重”。自治区级高校特色专业和自治区高校教学团队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倾斜,自治区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副教授以下的青年教师和近年来没有获得国家、自治区和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的教师倾斜,青年教师申报比例不得少于学校申报数的40%。
(三)突出实效性、针对性。项目要注重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突出问题和新问题。
三、申报方式和步骤
(一)学校依据标准,按照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名额进行推荐。具体由教师个人申报,学院评审推荐,宁缺毋滥。
(二)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连同项目汇总表、公文于十月十七日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材料发送至Yangrp@nxu.edu.cn。不受理个人。
ラスベガス テキサスホールデム カジノ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